近日,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、绵阳市人民检察院、绵阳市公安局、绵阳市司法局、绵阳市信访局五部门联合制发《关于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》(以下简称《通告》),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解读。
一、出台背景
为切实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,保障信访人合法权益,进一步规范信访行为和信访秩序,依法严厉打击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》《信访工作条例》等有关法律法规,制定出台《通告》。
二、主要内容
《通告》正文共包括四部分。第一部分:明确了信访人进行信访活动应当遵守《信访工作条例》等相关规定;第二部分:明确了政法机关判决、裁定、决定等法律文书生效后,或案件正在法定程序办理中,信访人不依法表达诉求,具有扰乱工作秩序等十种行为之一,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或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相关规定;第三部分:明确了信访事项已经依法终结等情形,信访人仍就同一信访事项进行信访并实施违法犯罪行为,应依法予以严惩相关规定;第四部分:明确了律师从业人员煽动、教唆委托人采取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,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相关规定。
三、重要意义
依法严厉打击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,是严格落实“三到位一处理”的重要举措,也是进一步规范信访行为和信访秩序的具体体现,有利于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,维护绵阳社会和谐稳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