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,方便公众快速、准确地查找绵阳市信访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和绵阳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要求,制定本指南。
一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
(一)公开的范围
本机关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为非涉密信息,包括涉及公众利益调整、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,以及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。
(二)公开的方式
1、通过绵阳市信访局网站和“绵阳信访”微信公众号公开;
2、通过报纸、广播、电视等相关媒体公开;
3、通过新闻发布会公开;
4、通过在来访接待场所设置电子显示屏、宣传栏等公开。
二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
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,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(以下简称申请人)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。
(一)申请方式
申请人可在受理点获取《绵阳市信访局信息公开申请表》(以下简称《申请表》,详见附件);在绵阳市信访局网站(http://xfj.my.gov.cn/)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载。
目前,本机关受理申请人的当面申请、信函申请、传真申请、电子邮件申请,暂不受理通过电话、电报、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。采用信函方式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,请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标注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字样。
由于网络传输、软件格式及硬件故障等原因,可能导致您提交的申请未能传输至受理机关,因此,采用传真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申请的申请人,请在传真或电子邮件发出后及时与我们联系确认(联系电话:0816-2539721)。
(二)《申请表》填写要求
1、申请表要逐项填写,字迹清楚、工整,不得涂改;
2、准确、如实填写申请人姓名或机构名称、联系方式等;
3、尽量详细、明确地描述申请获取信息,若有可能,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、发布时间、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;
4、每份申请表限填一项申请内容。
(三)受理流程
附: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